每周E廉2022.9.16
2022-09-16 17:52:17 来源: 作者: 【 】 浏览:977

【纪委办公室温馨提示】惟祸发于人之攸忽,于人之攸轻。--《逸周书》

释义:抑制不良之事于萌芽阶段很容易,到酿成大祸时再挽救就很困难了。祸患往往产生于人疏忽之时,产生于人轻佻之时。党员干部要时刻保持“心有戒尺”,摒弃特权思想、侥幸心理、从众心态,确保不触底线、不越红线。要加强廉洁文化和家风建设,提高思想觉悟,弘扬新风正气,不断推动党风政风、社风民风持续向善向好。

 

【警示案例】

淮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局原局长、主任李宏醉酒驾驶问题。2021年3月12日,李宏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经鉴定属于醉酒驾驶。2022年2月15日,李宏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二个月十五日、缓刑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五百元。2022年5月,李宏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宣城市生物工程学校原副校长汪荣华醉酒驾驶问题。2021年9月18日,汪荣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经鉴定属于醉酒驾驶。2022年1月20日,汪荣华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2022年6月,汪荣华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六安市裕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原四级主任科员丁绪峰醉酒驾驶问题。2021年8月20日,丁绪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经鉴定属于醉酒驾驶。2021年11月24日,丁绪峰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2022年6月,丁绪峰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池州市东至县花园乡原副科级干部倪锦平醉酒驾驶问题。2020年12月20日,倪锦平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经鉴定属于醉酒驾驶。2021年10月14日,倪锦平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2022年6月,倪锦平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上述典型案例充分反映出,少数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纪法观念淡薄,毫无底线意识,有的对酒驾醉驾行为危害性认识不足,自我放任、麻痹大意;有的明知酒驾醉驾违纪违法仍怀侥幸心理、以身试法;还有的存在“地方小、人情熟,不怕被查”的特权思想。事实证明,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的身份不是护身符,更应当严格要求自己。倘若酒驾醉驾,不仅不会被“照顾”,反而会付出沉重代价。

全院广大党员干部要引以为戒、警钟长鸣,充分认识酒驾醉驾的严重危害性,筑牢思想防线,守好安全底线,坚决不碰红线,切实把纪法要求转化为行动自觉,做遵纪守法的模范。要从政治上、党性上和作风上认清酒驾醉驾的严重危害,酒驾醉驾不仅是纪法观念淡化、宗旨意识弱化,违反党章规定的表现,而且严重损害和败坏党的形象;酒驾醉驾背后隐藏着“四风”问题以及“破窗效应”隐患,败坏党风政风,带坏社风民风。


】【打印关闭】 【返回顶部
分享到QQ空间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