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廉政风险工作报备管理暂行办法
2017-07-18 08:34:00 来源: 作者: 【 】 浏览:2343


第一条 为了深化纪委工作“三转”要求,增强监督的主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把监督执纪问责落到实处,坚持突出重点,抓住关键环节,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查处,确保各项工作依纪依规开展,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报备事项

包括招标采购、科研经费使用、公务接待、因公出国、人员招聘、岗位聘用事项、干部选拔任用等。

第三条 报备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注重预防。突出事前预防和过程监督,关口前移,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力度,杜绝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不廉洁行为的发生。   

(二)坚持依纪依法。坚决维护党纪国法的权威性,维护上级政策和医院规章制度的严肃性,坚持监督与惩处并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坚持科学规范。深入研究医疗卫生行业反腐倡廉建设面临的新形势新常态,把握规律,解决问题,促进医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科学性、规范性和实效性。   

第四条 报备管理方式、内容及时限

各责任部门要建立常态的自我监督检查制度,强化日常监督和自我监督意识,在深入排查基础上,根据实际运行情况和工作需要,及时做好对廉政风险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工作的报备管理,建立事前、事后报备管理制度。

(一)事前报备。凡涉及上述廉政风险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常规性工作,主办部门应事前将工作计划、实施方案等情况向医院纪委(监察室)报备,便于纪委(监察室)及时了解、掌握情况,进行事前监督。

各责任部门原则上应按照要求完成常规性工作首次事前报备,在此后工作中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如无重大变化或调整可不重复报备;如有重大变化或调整应及时做好事前报备工作。

(二)事后报备。应接受纪委(监察室)监督的重要事项完成以后,应将事项的办理结果、实施过程中有无出现廉政风险及如何化解、处理结果等情况及时向纪委(监察室)报备,接受全面监督。

1.招标采购

报备内容包括招标项目名称、采用的招标形式、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及媒体名称、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招标时间、预算价格、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价格、招标结果公示时间及媒体名称。

由招标工作部门在招标结束后十五日内报送纪委(监察室)备案。

2.科研经费管理与使用

报备内容为结题项目汇总表。汇总表应包括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来源或属性、立项时间、结题时间、经费总额。

由科技处每半年集中一次报送纪委(监察室)备案。

3. 公务接待

报备内容包括公务活动名称、来访单位名称及人数、有无公函、有无接待清单、审批时间。

院办公室每两个月集中一次报送纪委(监察室)备案。

4. 因公出国

报备内容包括团组名称、团组人员名单、医院研究确定时间、省外办/滨州医学院批准时间、是否报组织部备案、出访时间及天数、行程规划及经停国家、出访经费预算、出访经费核销。

由国际交流合作处每学期集中一次报送纪委(监察室)备案。

5. 人员招聘

报备内容包括人员招聘计划、招聘方案、招聘组织过程、考核结果、会议研究情况(包括会议记录、决定事项)、录用名单和公示情况。

招聘工作结束后十五日内由组织招聘部门报送纪委(监察室)备案。

6. 岗位聘用

报备内容包括岗位聘用工作方案、组织过程,聘用结果、公示情况。

岗位聘用工作结束后十五日内由组织人事处报送纪委(监察室)备案。

7. 干部选拔任用

报备内容包括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方案、组织过程、会议研究情况(会议纪要)、选拔结果、公示情况。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结束后十五日内由组织人事处报送纪委(监察室)备案。

8.其他情况

对于在工作中出现的涉及廉政风险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情况,应由责任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及时向医院纪委(监察室)反映,经医院纪委(监察室)研究后告知有关部门具体报备要求。

第五条 报备要求

(一)谁主管、谁负责。报备部门是报备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切实担负起对业务工作的管理和监督责任,不得以报备为由推脱责任。

(二)纪委(监察室)要统筹做好各责任部门报备事项的整理、归档和存档工作,对报备事项要分门别类建立档案,妥善保管。

(三)报备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抓好落实,要确定一名工作人员为联络员,按时报送相关材料。报备材料要以书面形式由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

第六条 报备督查

(一)纪委(监察室)要严格监督执纪问责,根据报备的有关材料和要求,纪委将定期或不定期采取专项检查或重点抽查等方式,对报备事项及有关工作进行核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有关部门、科室做好整改,违规违纪问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二)纪委(监察室)要督促有关部门、科室切实履行责任,认真细致地把报备工作落到实处,不允许消极应付对待报备工作。要边实践边总结,不断完善报备内容、方法、步骤等,确保报备工作既科学管用,又简便易行。

第七条 本规定由纪委(监察室)负责解释。

第八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中共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7年6月27日



有关事项报送纪委备案表1—招标采购.docx

有关事项报送纪委备案表2—科研经费管理与使用.docx

有关事项报送纪委备案表3—公务接待.docx

有关事项报送纪委备案表4—因公出国.docx

有关事项报送纪委备案表5—人员招聘.docx

有关事项报送纪委备案表6—岗位聘用.docx

有关事项报送纪委备案表7—干部选拔任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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