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委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十条实施办法
2013-05-22 16:43:00 来源: 作者:纪委纠风办 【 】 浏览:854

山东省委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十条实施办法

(2012年12月28日省委常委会研究通过)

一、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近期一系列重要讲话、中央政治局八项规定,切实用中央精神统一思想和行动。  

二、扎实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不调研不决策;改进调研工作作风;完善省委常委联系点制度;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坚持轻车简从。 

三、减少会议提高效率。减少会议;改进会议形式,提高会议实效;降低会议成本。  

四、精简文件提高质量。凡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已作出明确规定的,一律不再制发文件。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一律不发。  

五、禁止铺张浪费。发扬艰苦奋斗作风,从严要求自己,到基层自觉做到“五个一律”。  

六、反对搞形式讲排场。省委常委要带头简化接待工作,严格要求和监督各地做到“十不”。  

七、控制和规范出访活动。合理制定年度出访计划,严格控制出访陪同人员,出访时不搞迎送。 

八、改进规范新闻报道。减少简化会议报道,按照精简务实、注重效果原则,压缩数量、字数和时长。 

九、加强廉洁自律。严格遵守《廉政准则》,严格要求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严格执行住房、车辆配备等工作和生活待遇的规定。  

十、加强监督检查。坚持原则,从严把关,对各项规定特别是量化规定、刚性要求务必不折不扣地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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