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正医药购销和办医行医中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2014-02-26 09:17:00 来源: 作者:纪委纠风办 【 】 浏览:2900

 

滨附行发〔2014〕1号

 

 

关于印发《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纠正医药购销和办医行医中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部门、单位、科室:

现将《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纠正医药购销和办医行医中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 

 

 

 

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

2014年1月2日

 

 

 

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纠正医药购销和办医行医中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和省卫生厅纠正医药购销和办医行医中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坚决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经医院研究决定,2014年上半年集中开展纠正医药购销和办医行医中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为民务实清廉,紧紧围绕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进一步规范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行为,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改善群众就医环境,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二、工作目标

   通过对全院各部门、科室进行专项整治,规范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行为,促进临床合理诊断、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合理收费,切实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树立良好的医德风尚;采取标本兼治的措施,有效解决医药购销和办医行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不正之风,切实纠正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实现“服务好、质量好、医德好,群众满意”的目标。

   三、专项整治工作重点

   (一)规范医疗行为。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效率,坚决纠正服务态度差、服务效率低现象;加强对费用增长速度较快的疾病诊疗行为的监测和评估,规范诊疗行为;建立处方点评制度,开展每月不少于一次的处方点评工作,严禁开大处方;重点规范抗生素、激素等药品的使用,严禁不合理用药用耗材;根据临床需要,开展相关检验检查,严禁滥检查以及重复检查行为。

   (二)整治乱收费行为。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规定,加强医院内部价格管理,规范价格行为,严禁乱收费、多收费、重复收费;强化医院内部价格监督检查,开展价格公示和医疗费用清单制度,采取有效办法方便患者查询医药费用,逐步建立病人医疗费用认可制。

   (三)规范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和配备。扎实推进2012年版国家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工作,规范基本药物和常用药品集中采购行为,严禁网下采购行为;将基本药物和常用药品中标产品纳入医院优先配备使用范围,常用药品和基本药物中标产品销售额占全部药品销售额的比例不低于50%。

   (四)规范高值医用耗材临床配备使用。逐步开展血管介入类等十个类别的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凡纳入全省集中采购的医用耗材,必须在省集中采购平台上采购中标产品,进行网上交易。原则上不得采购已纳入集中采购范围的非中标产品。

   (五)查处医务人员在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商业贿赂行为。从严查处部门、科室和医务人员在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购销活动中接受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回扣、好处或提成的行为;从严查处医务人员在临床活动中索要和收受病人及家属“红包”问题。

   四、工作措施和步骤

(一)动员部署(2014年1月初)

医院成立纠正医药购销和办医行医中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建立健全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职责,研究工作计划,深入调查研究,进行摸底分析,摸清基本情况,找准重点问题,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教育,召开动员大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迅速传达到全院医护员工,覆盖面要达到100%。

   (二)自查自纠(2014年1月底前)

    1.各部门、科室自查(见附件3)。各部门、科室根据医院工作方案的安排,突出对部门、科室内部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乱收费、医务人员收受“红包”、开单提成、开大处方、滥检查和医德医风差等重点问题,以及因工作不负责任发生医疗安全事故等严重损害群众利益行为进行认真排查梳理,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将自查自纠工作贯穿始终,并把本科室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于1月25日前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个人自查。各部门、科室要组织本部门、科室人员认真对照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仔细查找自身存在的不足,深入进行自我剖析,形成自查自纠报告,力求在自查自纠过程中解决问题。医院领导、科室主任、专家教授要带头进行自查。

    3.开展廉政谈话。围绕认清问题、纠正错误,逐级层层开展廉政谈话,做到无缝隙、全覆盖。医院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分别与科室主任、党员骨干谈,科室主任与科内人员谈,对存在的思想误区,及时进行教育引导,放下思想包袱,主动说清问题。谈话要作好记录。

4.及时上缴收受钱物。凡有涉及所列有关问题的,均应主动说明问题,主动上缴违规收受钱物。可选择采用实名或匿名方式,将违规收受钱物主动上缴医院廉政账户(账户名称: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银行账号:37001838608050005607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滨州分行营业部 )。

5.签订承诺书。医务人员要签订自查承诺书(附件4),科室要向医院做出廉洁从业承诺(附件2),医院也要通过主流媒体向社会公开廉洁承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承诺书要以部门科室为单位于1月25日前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存档备案。

(三)整改提高(全过程)。各部门、科室要坚持边查边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务求实效。要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提出整改措施,限定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扎扎实实把整改措施落到实处。

(四)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全过程)。医院纪委、纠风办要加大查处力度,坚决纠正医药购销和办医行医中不正之风。通过组织学习、座谈讨论、廉政谈话等多种方式,教育引导医务人员主动上缴违规收受钱物,对经组织帮助仍不认识问题、不上缴违规收受钱物甚至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

医院设立、公布举报电话、信箱、电子邮箱,畅通发现案件线索的渠道,接受群众投诉和社会监督。举报电话:(0543)3256507,电子举报信箱:byfyjw@126.com。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纠正医药购销和办医行医中不正之风是提升医院形象、推进医院改革发展的重要手段,是践行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举措,更是体现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重要内容。医院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严格工作责任制,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全面组织医院长期的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各部门、科室要从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按照“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提高对专项整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严格工作责任制,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层层抓好每个环节、每项工作的具体落实。实行责任追究制度,保障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有效开展。

(二)强化督查,狠抓落实。监督检查是纠风工作的重要手段,要综合运用多种形式和手段,把监督检查作为推动纠风的工作手段,落实到日常工作中,运用到纠风工作各领域。各科室主要领导要狠抓本科室责任的落实,强化措施,有针对性地破解纠风工作难题。对违反医药价格政策、虚假医疗广告、虚假药品保健品广告、非法行医以及医疗服务中的开单提成、收受“红包”、“回扣”等违纪违法行为要严肃查处。对屡禁不止、顶风违纪、后果严重的,不仅要查处直接责任人,还要追究有关科室领导的责任,切实把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三)完善健全制度,努力构建长效机制。要深入领会国家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要意义,要加强调查研究,注意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认真总结经验,找准导致不正之风问题发生的深层次问题,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入手,推动制度创新和政策完善,并抓好制度的贯彻执行,真正发挥制度的约束作用,做到从源头上坚决铲除不正当交易行为和行业不正之风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形成纠正医疗卫生行业不正之风工作的长效机制。

 

附件:1.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纠正医药购销和办医行医中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2.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纠正医药购销和办医行医中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工作科室责任书

3.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纠正医药购销和办医行医中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工作自查表(部门、科室)

4.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纠正医药购销和办医行医中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工作自查承诺书

附件1.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纠正医药购销和办医行医中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doc

附件2.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纠正医药购销和办医行医中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工作科室责任书.doc

附件3.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纠正医药购销和办医行医中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工作自查表(部门、科室).doc

附件4.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纠正医药购销和办医行医中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工作自查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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