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监察室工作职责
2017-07-20 14:30:17 来源: 作者: 【 】 浏览:5457

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职责

一、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认真履行党的纪律检查职能,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了解党员遵纪守法和廉洁自律情况,定期向党委和上级纪委汇报。

二、协助党委抓好以反腐倡廉为主要内容的党风廉政建设。经常对院内党风廉政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向党委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协助院党委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规划,制定和完善有关制度,加强制度制约。

三、严肃查处违纪案件。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纪的案件,协调各方面的力量,发挥整体办案效能;切实按照案件检查程序进行工作,严格掌握政策界限,保证办案质量。

四、加强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教育。针对院内党风廉政建设实际,制定教育计划,落实教育内容,主动配合党委宣传、组织部门加强对党员遵纪守法和党风廉政教育,增强党员的党性观念和法制观念。

五、保护和支持党员正确行使民主权利。认真受理党员的申诉和控告,按照管理权限分级负责处理。做好受处分的党员考察教育工作,帮助他们提高认识,改正错误。

六、负责院内基层党组织的纪律检查工作。

七、加强群众的信访工作。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受理群众对党组织和党员的控诉、检举,根据具体情况和分级负责的原则,及时督促予以妥善处理。    

八、设立投诉箱、意见箱,定期开箱,收集各方面的意见,凡重大问题及时向院主要领导汇报;与部门工作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和有关部门科室提出反馈意见,并督促整改。凡医院有重大事项公示,公示结束要开意见箱,对收集的意见要逐一调查落实,凡重大问题和举报主管部门的意见,要及时向院主要领导汇报;与公示内容有关的一般问题,及时和公示部门反馈,并督促落实。

九、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举报电子邮箱,对举报电话和邮件要做好登记,并调查落实,凡重大问题及时向院主要领导汇报,需要给投诉人答复的,要及时给投诉人答复。

十、承办院党委和上级纪委交办的各项工作。

                    

    

监察室工作职责

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监督检查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系统内各项规章制度贯彻执行情况,保证政令畅通,促进医院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保护监察对象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和权利。 

三、受理、接待群众来信来访,调查处理监察对象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卫生系统的决议、决定、规章制度的行为,根据有关规定,对监察对象提出处理建议或做出处分决定。

四、负责受理对监察对象违反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及信访并保护检举、控告人的合法权益。 

五、负责受理监察对象不服行政主管部门给予处分决定的申诉。 

六、负责对监察对象进行遵纪守法、正确履行职责和勤政廉政的宣传和教育。 

七、完成上级监察部门和医院交办的其它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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