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纪检监察干部要学好用好民法典

  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将其作为“十四五”时期普法工作的重点来抓,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有关政府机关、监察机关、司法机关要依法履行职能、行使职权,保护民事权利不受侵犯、促进民事关系和谐有序。学习实施民法典是纪检监察系统的一项重要任务,要按照党中央统一部署抓好落实,切实提高运用民法典做好工作、维护人民合法权益的能力水平。

  深刻认识我国民法典是党领导人民制定法律、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健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成功典范,坚持的是以人民为中心,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民法典有本质不同。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民法典,本质上是以资本为前提,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和社会关系在法律上的体现。我国民法典系统整合了新中国70多年来长期实践形成的民事法律规范,汲取了中华民族5000多年优秀法律文化,借鉴了人类法治文明建设有益成果,是一部体现我国社会主义性质、符合人民利益和愿望、顺应时代发展要求的民法典,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

  纪检监察干部要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民法典调整规范的是自然人、法人等民事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涉及经济社会生活方方面面,涵盖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严等,不仅与我们每个人的生产生活密不可分,而且与纪检监察机关执纪执法工作息息相关。无论从我们个人生活角度,还是从更好履职尽责角度,都要学好民法典、用好民法典。纪检监察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带动全系统都学起来、用起来。要把民法典纳入干部培训重要内容,灵活运用传统手段和信息化手段加强培训工作。坚持以集体学习带动个人自学,既集中发力又长期坚持,紧密联系纪检监察工作实际和高质量发展要求,认真学习、熟悉法条,深入思考、领会精髓。

  熟知掌握、精准运用民法典,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纪检监察机关学习民法典,一个重要的着力点、切入点,就是要思考民法典和纪检监察工作有着怎样的联系,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什么新的要求,执纪执法工作中应该注意什么、加强什么、改进什么、防范什么。比如,纪检监察机关处理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时,基本都涉及民事法律问题,要善于把监察法、刑法、民法典等贯通起来执行,既有力惩治腐败犯罪,又保障合法民事权利。比如,执纪执法过程中,大量涉及民事权利,都要用到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比如,制定出台纪检监察法律法规,要同民法典规定和原则做好对接,等等。这些都体现了依规依纪依法开展纪检监察工作的内在要求、迫切要求,一定要从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高度来认识学好用好民法典的重要性。

  学法用法,关键是树立法治意识法治思维。纪检监察干部要把学习运用民法典同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贯通起来,立足职责定位、结合本职工作精准运用。要牢固树立依规依纪依法的理念,以保证民法典有效实施为抓手着力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本领,谋划工作运用法治思维、处理问题运用法治方式,无论是强化监督、执纪审查、调查处置,还是巡视巡察、问责追责,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要合规合纪合法,不断提高治理腐败效能,持续推进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打印关闭】 【返回顶部
分享到QQ空间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