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房补助款岂能如此“分配”
2017-07-10 21:41:00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作者: 【 】 浏览:703

 “衡东县石滩乡11个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已经顺利完成!”近日,湖南省衡阳市纪委副书记张军告诉记者,在石滩乡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中,衡东县曾查处一起六人搞非组织活动的案件,起到强大震慑作用,让想打歪主意的人断了念头。

事情得从今年3月初石滩乡欧塘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启动说起。

现在的欧塘村是在2015年底由原欧塘村和新虎村合并组成的,原新虎村党支部书记邓书生任村党支部书记,原欧塘村党支部书记邓东彪任村党支部副书记。

3月14日晚,在村民代表推选工作完成后,与邓东彪关系较好的村干部邓伟云、邓昌社以及村中党员邓春林等人按约定在邓东彪家相聚,就村党支部换届选举相关事项商量通气,初步达成人选意向。

事后,为保证他们商量的“内定”人选获半数以上参会党员和村民代表的推荐,邓东彪又打电话给上述人员,再次私下商议。 

 “我跟邓书生有矛盾,这次绝对不能让他当上村党支部书记。”

 “邓书生上次举报了我和村民邓桂平开牌馆的事情,我们也不选他。”

 “选邓春林当村党支部书记才能镇住邓书生。”

原来,邓书生在原新虎村担任村党支部书记的时候和邓春林、邓伟云、村民代表邓春华、邓桂平有矛盾,邓春林等四人一致表示不愿意让邓书生进入村党支部班子。

 “推选村党支部领导班子候选人初步人选以及邓书生是否进村党支部班子的事情,晚上我们再商量一下。”3月18日下午4点,邓东彪通知村干部邓伟云、邓昌社,邓春林、邓春华以及邓桂平到家里聚会,私下商量村党支部换届选举的事。

 “那就推选邓春林为村党支部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邓东彪、邓昌社、黄某(原新虎村党支部委员,对此案不知情)为村党支部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3月19日凌晨1点多,邓东彪等六人最终达成一致意见。

 “还得让其他人也这样选。”邓东彪等六人又承诺相互帮忙拉票助选,同时商量要到各自原所在村的党员和村民代表中打招呼拉票,以保证商量好的推荐人选获得推荐。在正式开会推选之前,这六人均依计划行事。

3月23日,在欧塘村党支部领导班子候选人初步人选推选工作中,邓东彪成为村党支部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黄某、邓书生、邓昌社为村党支部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邓春林却“意外”落选。邓春林“咽不下这口气”,便向县纪委实名举报。

衡东县纪委收到举报后,立即启动快查快核处置机制,迅速对上述四名党员予以党纪立案。

 “换届纪律要求知道吗?”

 “知道,但是我们村所有选举程序都是按照正规程序进行的。”一开始,邓东彪等人并未意识到自己的错误。

 “为了达到个人目的,以组织小会议的形式,协商‘内定’人选,还相互拉票,这是违反组织纪律的行为。”

经教育,邓东彪等六人终于认识到自己所犯的错误。

3月30日,衡东县纪委决定,给予邓东彪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给予邓昌社、邓伟云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邓春林党内警告处分,将邓春华、邓桂平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取消邓东彪、邓昌社候选人初步人选资格,责令邓春华主动辞去欧塘村村民代表资格。

 “在中央、省、市、县对换届纪律三令五申的高压态势下,在‘史上最严’的换届风气监督下,极少数人员依然我行我素,视纪律为儿戏,对这种顶风违纪的行为就要露头就打、毫不手软!”衡东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刘卫平说。

今年以来,衡东县纪委对违反村级换届纪律的行为采取“零容忍”的高压态势,并建立快查快核处置机制,共查处2起违反村“两委”换届选举纪律案件,给予党纪处分12人。(本报记者 邹太平 通讯员 申再红 文婷 中国纪检监察报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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